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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委托湖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和湖北省室内节能与绿色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邀请了一系列行业相关专家、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标准编制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以下简称标准)。由教育厅管理,并在长沙发布。这是目前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的地方标准。标准通过后,最终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将于2019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在标准中,通过参考国内外多种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在多年的室内检测治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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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委托湖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和湖北省室内节能与绿色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邀请了一系列行业相关专家、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标准编制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以下简称标准)。由教育厅管理,并在长沙发布。这是目前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的地方标准。

标准通过后,最终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将于2019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

在标准中,通过参考国内外多种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在多年的室内检测治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甲醛、笨、甲苯、TVOC、PM2.5等12项参数,将评级分为两个级别,I级为优秀,II级为合格。

标准同时要求,当空气质量不达标时,应当明确原因,必须进行治理,通过强制要求,杜绝让中小学生在收到污染的室内环境中学习生活。

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要求和治理处置,适用于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宿舍、图书馆、功能教室空气质量的检测和环境控制;其它高等学校、培训机构等场所室内环境可参照执行。

该标准的出台,真正的从官方层次对中小学室内环境进行了数据化的要求,保护了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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