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央空调清洗工程验收应依据合同文本、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法律、法规及政府授权管理部门及要求进行,所有经过清洗的部位,必须符合《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和《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2003)以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485-2007)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规范、标准名称 | 规范编号 |
1 |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 GB/19120-2003 DB11/485-2007 |
2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 卫生部文件 |
3 |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 GB/T17220-1998 |
4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T50243-2002 |
5 | 《消毒技术规范》 | 卫生部2002 |
6 |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 GB/T9670-1996 |
7 |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 GB/T9672-1996 |
8 |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 GB/T17093-1997 |
9 |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 GB/T17095-1997 |
10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 GB/T18883-2002 |
11 |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 GB/T16803-1997 |
12 |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 GB/T18204.1-2000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电气、空调、给排水等分项工程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